质量安全承诺书3篇
质量安全承诺书 篇1
xx有限公司:
在接到贵司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认真、细致的研究,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范围和合同条件、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结算资料、民工工资支付、保修等方面的事宜对招标人承诺如下:
1、对合同条件的承诺:承认并接受贵方《招标文件》的要求和合同条件的约束;
2、工期承诺:如果中标,我司保证在接到开工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开工,并保证按合同工期、节点要求完成全部工程施工;
3、工程质量承诺:保证按照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和质量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验收合格并达到优良工程标准;
4、安全文明施工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确保无重大责任事故发生。
5、交完整有效的结算资料;
6、支付民工工资承诺:建立民工名册,每月按时公示民工工资发放情况,接受劳动保障部门及贵司的监督核查,确保民工工资能够按时足额发放;
7、保修承诺:我司承诺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本工程的任何质量缺陷及由此造成的后果负责并按合同约定及时履行保修义务。 承诺单位:
法定代表人:
日 期: 年 月 日
质量安全承诺书 篇2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师生)饮食安全,我店(食堂)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做到依法经营,诚信经营;
二、切实履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确保本单位的食品安全;
三、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四、认真执行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坚持合法购进食品原料,严把购进关、加工烹饪关、餐具消毒关,并做好日常记录备查;
五、认真落实监管部门在日常监管中的整改意见,并将整改情况及时报告监管部门;
六、在经营过程中,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要求而造成食物中毒、食源性疾患和传染病发生,由我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质量安全承诺书 篇3
近期,滁州市粮食局在全省率先实施全市粮食质量安全承诺书制度。要求取得粮食收购资格的'企业,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确保粮食质量安全,承诺:
一是在收购场所公示粮食的收购品种、质量标准和收购价格。
二是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按质论价,不损害农民和其他粮食生产者的利益。
三是定期并如实向区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粮食收购数量、质量、价格等有关情况。
四是储存粮食的仓储设施符合国家有关粮食储存标准和技术规范。
五是粮食不与有害物质混存。
六是不同收获年度的粮食不混存。
七是霉变及病虫害超过标准规定的粮食要单独存放并按有关规定进行销售或者销毁处理。
八是储存粮食不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化学药剂或者超剂量使用化学药剂,粮库周围不存在有害气体、粉末等污染源。
九是按照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对人库粮食进行质量检验。粮食销售出库时出具质量检验报告,销售粮食的质量与检验结果一致。超过正常储存年限的粮食出库时委托有资质的粮食质量检验机构进行质量鉴定。
十是运输粮食执行国家粮食运输的技术规范,不使用被污染的运输工具或者包装材料运输粮食。